儿童视力检查的时间、方法、 5条保健措施及3种常见眼病的特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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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及视力保健

1、定期检查眼和视力儿童应在3个月、6个月、8个月、12个月、18个月、24个月、30个月、36个月、4岁、5岁和6岁健康检查同时,接受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,早期发现和及时矫治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。

儿童视力检查的时间、方法、 5条保健措施及3种常见眼病的特点

(1)眼病筛查:通过眼外观、光照反应、瞬目反射、红球试验、眼位和眼球运动等检查,以评估儿童眼部结构、视力和眼位是否异常。

(2)视力检查:4岁及以上的儿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。

1)监测方法:受检者距离视力表5m,视力表照度为500lx,视力表1.0行高度为受检者眼睛高度。检查时,一眼遮挡,但勿压迫眼球,按照先右后左顺序,单眼进行检查。自上而下辨认视标,直到不能辨认的一行时为止,其前一行即可记录为被检者的视力。

2)对4岁视力≤0.6、5岁及以上视力≤0.8的视力低常儿童,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的儿童,都应在2周~1个月复查一次,若复查后视力无变化,应及时矫治。

(3)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,应在生后4~6周或矫正胎龄32周接受眼底病变筛查,以早期发现和干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。

儿童视力检查的时间、方法、 5条保健措施及3种常见眼病的特点

儿童视力检查的时间、方法、 5条保健措施及3种常见眼病的特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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